出抵押后还有什么
在抵押之后,抵押人仍然享有一些权利和需要履行的义务,具体如下:
房屋所有权及收益权
抵押人对抵押的房屋享有所有权,并有权取得抵押房屋的各种收益。
处分权
抵押人对抵押房屋享有处分权,但若想转让抵押房屋,须事先征得房屋抵押权人同意。
多次出抵
可以对抵押房屋多次出抵,但须保证数个房屋抵押权所担保的债权总额不大于抵押房屋的价值。
出租权
可以将抵押房屋出租,以获取租金收益。
保留原有产权
房地产业主或法人在办理不动产抵押手续后,仍然拥有对已抵押房产的产权,并有权获取该等房产带来的各类经济收益。
处置权
房产抵押人仍保持对已抵押房产的处置权,但必须事先获得房屋抵押权人的明确批准,不得擅自改变房产用途或进行买卖活动。
多次设定抵押权
房产抵押人可就同一抵押物多次设定抵押权,但所有抵押权所保障的债务总金额不得超过抵押房产本身价值的上限。
拆除GPS定位装置
车辆抵押贷款结清后,需要拆除安装的GPS定位装置,以保障财产隐私安全。
解除抵押登记
购房贷款还清后,需要前往贷款所在银行办理手续,领取房屋他项权证,并办理抵押注销登记手续,确保贷款已经完全还清。
返还押金和保险
办理车辆抵押贷款结清后,需要拆除安装的GPS定位装置,办理押金退还及保险退保手续。
总结:
在抵押之后,抵押人仍然保留对抵押物的所有权和相关权益,但需要遵守一定的限制和规定,如事先征得抵押权人同意、不得随意转让或改变抵押物的用途等。同时,抵押人还需要履行一些手续,如解除抵押登记、拆除GPS定位装置等,以确保抵押关系的合法解除和财产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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