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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磅规划发布!土地出让收入将更多投向农业农村

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4-07 21:29:00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李莎 北京报道 近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加快建设农业强国规划(2024-2035年)》(后简称《规划》)。

《规划》明确,到2027年,农业强国建设取得明显进展。乡村全面振兴取得实质性进展,农业农村现代化迈上新台阶。到2035年,农业强国建设取得显著成效。乡村全面振兴取得决定性进展,农业现代化基本实现,农村基本具备现代生活条件。

围绕夯实粮食安全根基、农业科技装备创新、完善现代农业经营体系、推进农业产业体系升级、深化农业对外合作、推进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促进城乡融合发展等方面,《规划》提出二十五项具体内容,其中多项与土地相关。

《规划》强调,健全政府投资与金融、社会投入联动机制,稳步提高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业农村比例。

此前,2020年9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调整完善土地出让收入使用范围优先支持乡村振兴的意见》(后简称《意见》),其中谈到,长期以来,土地增值收益取之于农、主要用之于城,有力推动了工业化、城镇化快速发展,但直接用于农业农村比例偏低,对农业农村发展的支持作用发挥不够。

对此,《意见》明确,要调整土地出让收益城乡分配格局,稳步提高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业农村比例,集中支持乡村振兴重点任务。从“十四五”第一年开始,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年度稳步提高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业农村比例;到“十四五”期末,以省(自治区、直辖市)为单位核算,土地出让收益用于农业农村比例达到50%以上。

中国社会科学院政治学研究所副研究员陈明向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表示,这一政策在先前已有提出,《规划》中再次明确,其核心目的在于强化法定约束效力。《规划》提出稳步提高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业农村比例,这就要求未来各地在编制相关预算时,应逐步扩大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业农村的比例。

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土开发与地区经济研究所国土经济室主任黄征学向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表示,稳步提高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业农村的比例,主要是加快补齐农业农村发展的短板弱项,如高标准农田建设、农田水利建设、现代种业提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农村教育、农村文化和精神文明建设支出等方面。保障该举措实施,关键要抓好《意见》的落实。

2020年中央一号文件即提出,新编县乡级国土空间规划应安排不少于10%的建设用地指标,重点保障乡村产业发展用地。《乡村振兴用地政策指南(2023年)》在倾斜支持乡村振兴措施中也再次明确了这一内容。

在此基础上,《规划》再次强调,构建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新编县乡级国土空间规划安排不少于10%建设用地指标用于农业农村。

陈明表示,这里的“农业农村”,主要瞄准农业农村产业,后续在新编县乡级国土空间规划,乃至村庄规划中,要考虑产业布局的问题,为具体的产业落地预留相应的建设用地指标。

黄征学谈到,要保障建设用地指标精准匹配农业农村发展的真实需求,避免出现指标浪费或不足,首先要用好增量,科学合理预测农业农村建设用地需求;其次要挖掘存量,盘活低效闲置用地;第三要优化流量,支持建设用地指标在一定范围内交易。

《规划》还对全面加强耕地保护和建设、深化承包地“三权分置”改革、加强农村宅基地规范管理、有序推进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改革等方面进行部署。

在这些具体任务中,黄征学认为,《规划》提出的“加强农村宅基地规范管理,允许农户合法拥有的住房通过出租、入股、合作等方式盘活利用”,明确了盘活宅基地的几种方式。

黄征学指出,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的一个核心问题是土地增值收益分配问题。《规划》明确要“有序推进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改革,健全土地增值收益分配机制”,再次强调了健全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中的土地收益分配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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