祁同伟什么罪
祁同伟涉嫌的罪名包括:
故意杀人罪:
祁同伟在雇佣杀手制造车祸意图杀害前反贪局局长陈海,以及杀害证人刘庆祝、狙击侯亮平的过程中,起到了组织、指挥的作用。
徇私舞弊罪:
祁同伟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和高小琴、赵瑞龙谋取各项财产利益,并授权监听监控他人通信设备。
滥用职权罪:
祁同伟多次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利益,严重损害了国家和人民的利益。
组织黑社会性质罪:
祁同伟与黑恶势力勾结,涉嫌组织黑社会性质组织。
渎职罪:
祁同伟在任职期间,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贿赂,滥用职权,给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了重大损失。
包庇罪:
祁同伟协助丁义珍外逃,帮助狙击侯亮平的狙击手离境。
重婚罪:
祁同伟涉嫌重婚罪。
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罪:
祁同伟在山水集团经常打枪练枪法,并涉嫌偷出来一个狙击步枪,属于违反规定私藏、使用枪支弹药。
综合以上罪名,祁同伟的罪行极其严重,如果按照剧中情节和法律规定,他可能会被判处死刑或无期徒刑。然而,具体的判决结果还需根据司法程序和相关证据来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