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开庭前多久到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六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在开庭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因此, 法院开庭前至少应当提前3天到场。
具体建议如下:
提前准备:
在收到法院的开庭通知后,应仔细阅读传票上载明的开庭时间、地点、方式以及承办法官的联系方式,合理安排时间,确保按时参加庭审。
提前联系:
如果需要去较远的地方或异地参加开庭,建议在开庭前两日与法官联系确认时间地点是否有变动,并提前订好机/车票。
应对延期:
有些案件可能会因为各种原因延期开庭,延期通知一般会在开庭前2-3天送达。因此,要保持通讯畅通,及时关注法院的通知。
总之,提前3天到场是为了确保能够按时参加庭审,避免因迟到而影响案件审理的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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