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法院什么叫终本执行
终本执行,全称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是指法院在执行过程中,因被执行人无财产可供执行或发现的财产无法处置,而暂时做出的结案处理。它并非案件的终结,而是执行程序的一次暂停。在法定的执行期限内,即六个月内,若法院穷尽了所有执行措施,仍未能实现债权人的债权,便会裁定终本执行。
终本执行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被执行人无财产可供执行:
法院通过各种途径查询被执行人的财产情况,包括银行存款、房产、车辆等,如果确实没有发现可供执行的财产,案件就有可能进入终本程序。
财产暂时无法处置:
即使被执行人名下有财产,但由于某些原因(如财产被隐匿、转移等)暂时无法进行处置,法院也可能裁定终本执行。
法定执行期限内未能实现债权:
在法定的执行期限内(通常是六个月),法院采取各种执行措施,仍未能将本案执行完毕,便会裁定终本执行。
终本执行并不意味着案件的终结,而是一个暂时的、程序性的中止。在终本执行期间,法院对被执行人采取的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限制消费等措施仍然有效。申请人发现被执行人财产的,可以随时申请恢复执行,让案件重新进入强制执行程序。
需要注意的是,终本执行后,被执行人继续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仍在。法院在终本执行中,应严格遵循法律规定,确保执行的公正性和合理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