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刑事自诉
法院刑事自诉是指 被害人或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为了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责任而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的诉讼活动。这种诉讼方式与公诉案件相对称,即由检察院代表国家向法院提起诉讼的案件。在刑事自诉中,法院不收取案件受理费,并且自诉案件可以由法院直接受理。
自诉案件的范围包括:
告诉才处理的案件:
这类案件只有在被害人或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等提起诉讼后,人民法院才予以受理。
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
这类案件是指犯罪事实、情节较为轻微,可能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以及拘役、管制等较轻刑罚的案件。
自诉案件的特点包括:
1. 由被害人或者他的法定代理人直接到人民法院起诉,不经过公安或者检察机关。
2. 在法院审理过程中,适用调解,原告在法院判决前可以同被告人自行和解,也可以撤回起诉。
通过刑事自诉,被害人可以依法维护自己的权益,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责任,而无需依赖公诉机关的介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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