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起征点是什么
增值税起征点是指增值税纳税人月销售额或每次(日)销售额未达到规定标准,免征增值税的最低限额。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和《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增值税起征点具体如下:
按期纳税
月销售额在5000-20000元(含本数)。
按次纳税
每次(日)销售额在300-500元(含本数)。
因此,增值税起征点对于按期纳税的纳税人是月销售额5000-20000元,对于按次纳税的纳税人是每次(日)销售额300-500元。
需要注意的是,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和国家税务局可以在规定的幅度内,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本地区适用的起征点,并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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