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口改户主怎么处理
户口改户主的处理方法如下:
准备材料
一般材料:居民户口簿、申请人及相关人员的身份证等身份证明文件。
特殊材料:
原户主死亡的,需提供死亡证明。
房屋所有权或使用权发生转移的,需提供房产证或相关法律凭证。
如果是户内成年人共同商定变更户主的,还需提供协商一致的书面意见。
提交申请
由户主或本人向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派出所提出申请。
可以通过“豫事办”等线上平台申请,也可以直接到派出所户籍窗口办理。
审核调查
派出所收到申请后,会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查。
例如,核实申请人身份、变更原因的真实性等。
审批决定
根据变更事项的不同,审批权限也有所不同。
如变更姓名、民族等通常需提交县级公安机关户政部门审批;更正出生日期则由市级公安机关户政部门决定。
办理办结
审批通过后,派出所会进行相应的变更登记,并更新户口簿上的信息。
具体场景下的额外注意事项:
原户主死亡:
直系亲属提出书面申请报告、死亡证明、法院死亡或失踪判决。
受理单位: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时限:当场办结。
原户主户口迁出:
户内成员提出书面申请报告、原户主迁出凭证。
受理单位: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时限:当场办结。
房屋所有权或使用权发生转移:
现房屋所有权人或使用人提出书面申请报告、房产证或有效凭证。
受理单位: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时限:当场办结。
其他特殊原因:
原户主提出书面申请报告、其他相关材料。
受理单位: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时限:当场办结。
变更户主的基本步骤可以总结为:
1. 准备相关证明材料。
2. 到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派出所提交申请。
3. 配合派出所进行材料审核和调查。
4. 等待审批并办理变更登记。
5. 领取更新后的户口簿。
建议在办理变更户主手续时,提前咨询当地派出所户籍管理部门,以确保流程顺利进行并准备齐全所有必需的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