卖房子要准备什么材料
卖房子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卖方需提供的材料
身份证
户口本
房屋所有权证(产权证)
原购房发票(复印件)
原购房合同
共有产权人声明
结婚证复印件(如适用)
委托书(如产权人不能到场)
银行卡
国有土地使用权证
其他相关证明文件(如贷款合同、共有人同意出售证明等)
买方需提供的材料
身份证
户口本
婚姻证明(结婚证、离婚证等)
银行卡
社保或税单(非沪籍购房者)
购房资格审核所需材料(如家庭成员身份证明、结婚证明、户籍证明等)
其他注意事项
卖方在签约时需要携带房本和产权人身份证,产权人需亲自到场,若不能到场需提供委托书。
如果房屋为夫妻共同财产,还需提供《配偶同意出售证明》。
交易双方需在签约30天内到地税局缴纳税款,买方的契税需要到房管局缴纳。
过户需要准备的证件包括身份证明、存量房网签信息表、原始购房或合法票据、房屋权证、国有土地使用权证等。
买方需将购房款打入卖方在银行开户的账户,资金会被冻结,待过户完成后解冻并支付给卖方。
建议卖方在准备材料时仔细检查,确保所有文件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以避免因资料问题导致交易延误。同时,卖方在签约前应咨询专业律师,了解相关法律规定,确保交易的合法性和安全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