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户口去什么部门
办理户口应该去 公安机关,具体来说是公安派出所或者公安局的户政管理科。这些部门负责户口登记管理工作,包括户口的迁入、迁出、变更等手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户口登记工作由各级公安机关主管。城市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以公安派出所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和不设公安派出所的镇,以乡、镇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镇人民委员会和公安派出所为户口登记机关。
办理户口需要携带以下材料:
1. 申请人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1份,验原件)。
2. 结婚证或离婚证(复印件1份,验原件)。
3. 其他相关材料,如医院出具的《出生医学证明》、计划生育服务手册、婴儿父母双方身份证和户口本原件、夫妻双方结婚证等。
建议您在办理户口时,提前准备好所需材料,并咨询当地公安机关或户籍科以获取详细的办理流程和注意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