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避侦查包含哪些情况
逃避侦查包含以下情况:
时间条件:
逃避侦查的行为必须发生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等侦查机关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立案并开始进行侦查之后,或者发生在人民法院依照刑事诉讼法关于审判管辖的规定受理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或被害人自诉案件之后。如果逃避行为并非发生在这些时间段内,则不属于逃避侦查。
主观条件:
逃避侦查要求行为人明知司法机关已经立案侦查或受理案件,或者应当知道这些情况,但仍未主动投案自首。如果行为人不知道司法机关已经立案侦查或受理案件,那么其逃避行为在主观上没有妨碍司法机关行为的故意,其犯罪应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行为表现:
逃避侦查的行为可能包括隐匿、转移证据、提供虚假信息、逃匿等方式,以逃避司法机关的追查。
综上所述,逃避侦查主要包括以下几种情况:
行为发生在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法院受理案件之后。
行为人明知或应当知道司法机关已经立案侦查或受理案件。
行为人未主动投案自首,而是通过隐匿、转移证据等方式逃避司法机关的追查。
这些情况在司法实践中需要结合具体案件的事实和证据进行综合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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