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营运要什么证据
认定非法营运需要以下证据:
物证:
包括收据、发票、营运的相片等。
书证:
同样包括收据、发票等。
证人证言:
涉及案件相关人员的陈述和证言。
当事人陈述:
包括双方当事人的询问笔录和当事人的自述。
交警执法记录:
交警在执法过程中记录的相关证据。
录音录像:
例如谈话录音、营运过程的录像等。
鉴定意见:
专业机构或专家对相关证据的鉴定结果。
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
这些记录可以证明案件相关事实。
视听资料、电子数据:
包括与非法营运相关的音频、视频、电子文档等。
这些证据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在认定非法营运时,应当综合考虑上述证据,确保案件处理的合法性和准确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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