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是行政立法权
行政立法权是指根据《宪法》的规定, 国家权力机关和行政机关系统所享有的制定和发布行政法规、决定和命令的权利。具体包括:
国家权力机关系统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
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
自治州、自治县的人民代表大会
国家行政机关系统
国务院
国务院各部委
中国人民银行
审计署
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国务院直属机构
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较大的市的人民政府
经济特区所在地的市的人民政府
设区的市、自治州的人民政府
总结:
行政立法权包括国家权力机关和行政机关系统在宪法和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制定和发布行政法规、决定和命令的权利。这些机关包括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国务院及其下设机构、中国人民银行、审计署等。行政立法权是一种行政权,用于实现行政管理目标,而不是国家立法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