鹅酷百科 手机版
所在位置: 首页 > 常识 >

什么情况需要搜查

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11 16:08:40    

侦查刑事案件时

有证据表明犯罪嫌疑人可能隐匿罪证,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进行强制搜查。

执行逮捕或拘留时

遇有紧急情况,如可能随身携带凶器、隐藏爆炸、剧毒等危险物品、隐匿、毁弃、转移犯罪证据、隐匿其他犯罪嫌疑人等,可以不用搜查证进行搜查。

民事执行程序中

被执行人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有隐匿财产嫌疑的情况下,人民法院可以依照法定程序对其人身、住所及财产隐匿地进行搜查。

其他紧急情况

其他突然发生的紧急情况,也可以进行搜查。

注意事项:

搜查必须由公安机关、检察机关等侦查机关的侦查人员进行,执行搜查的侦查人员不得少于两人,并要向被搜查人出示《搜查证》,否则被搜查人有权拒绝搜查。

在执行逮捕、拘留时,如果遇到上述紧急情况,可以不用搜查证也可以进行搜查,但必须遵循法定程序,并有见证人在场。

搜查妇女的身体,应当由女工作人员进行。

搜查的情况应当制作成搜查笔录,由侦查人员、被搜查人员或者他的家属、邻居或者其他见证人签名或盖章。

以上信息提供了关于搜查的详细规定和适用情况,确保在合法、合规的前提下进行搜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