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如何调查
法院调查是法院在审理案件过程中,依照法定程序对案件事实和证据进行审查的活动。以下是法院调查的基本步骤和注意事项:
法庭调查的基本步骤
当事人陈述
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陈述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提出证据。
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陈述是否承认原告的诉讼请求,提出不同意见和证据。
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陈述诉讼请求和理由,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提出承认或否认的答辩意见。
证人作证
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
证人应全面、客观地陈述所知案件事实,审判人员可引导证人陈述或询问。
出示证据
出示书证、物证、视听资料和电子数据。
对于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证据应当保密。
宣读鉴定意见和勘验笔录
宣读鉴定意见和勘验笔录,以核实案件事实。
注意事项
证据提交: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应在举证期限届满前提交书面申请,说明需要调查的证据名称、内容、原因及要证明的事实。
证据原件:调查收集的证据应当是原件,如提供原物确有困难,可提供复制件,并在调查笔录中说明。
证据审查:调查完毕后,审判人员需对证据情况进行说明,并听取当事人的意见。
新证据:在审理过程中,如当事人发现新证据或有疑问,有权向法庭申请重新取证或补充。
法院调查是确保案件公正审理的重要环节,旨在查明案件事实,为判决提供事实根据。
相关文章
- 关心:“订婚强奸案”是一堂生动的法律课 04-16
- 尹锡悦庭审:93分钟发言8次,6提“荒唐” 04-15
- 大连市水务局与大连市公安局水务治安管理分局联合召开城市供水行刑衔接联席会议 04-03
- 发生刮蹭报案后多久 01-18
- 非法经营多久判决 01-18
- 抢劫罪多久放人 01-18
- 调查打架事件要多久 01-18
- 证据充足多久开庭 01-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