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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离婚时要什么证件

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10 16:42:12    

离婚起诉需要携带的证件包括:

身份证明

原告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被告的身份证或其他身份证明材料(如身份证号码、户籍地址等)。

婚姻关系证明

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婚姻登记机关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或婚姻登记证明。

子女情况证明

子女的出生证明和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财产证明

房产证、车产证、银行存款证明等夫妻共同财产的证明。

财产清单,列出双方共同财产和个人财产,以及各自的债务情况。

其他相关证据

证人证言、录音录像等,证明婚姻关系破裂的事实。

分居时间、原因、分居协议等材料,如果双方分居。

法院判决书、裁定书等,如果曾经起诉离婚。

公安机关的出警记录材料,如果双方家庭之间有过激烈冲突。

单位证明、工资卡、完税证明等,证明双方经济状况。

疾病或无劳动能力、经济来源状况的证明,如果需要对方给予经济帮助。

起诉状

民事起诉状,一式两份,明确离婚诉求。

其他附加材料

离婚协议书,如果双方已经达成离婚协议。

授权委托书,如果原告委托诉讼代理人。

居住证或居住证明,如果需要确定管辖法院。

建议:

确保所有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都准备齐全,特别是身份证和结婚证,这些是法院受理案件的基础。

如果结婚证丢失或损毁,可以提前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开具婚姻关系证明。

财产证明和子女情况证明应尽可能详细,以便法院在审理时能够全面了解情况。

如果有任何特殊情况或需要额外的证据,应提前准备好相关材料,并在起诉状中详细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