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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伙破产了怎么办

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06 01:30:05    

当合伙企业面临破产时,应当采取以下步骤:

进行清算

由清算人进行清算,清算人可以是全体合伙人,也可以是指定或委托的第三人。

清算人负责清理合伙企业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清偿债务

清算后的财产首先用于支付清算费用、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用、法定补偿金以及所欠税款。

剩余财产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或法律规定进行分配。

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如果合伙企业的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合伙人应当以其个人财产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合伙人之间可以相互追偿超过自己应当承担的部分。

通知债权人

清算人应在确定后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在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债权人应在接到通知后三十日内,或未接到通知但看到公告后四十五日内,向清算人申报债权。

终结程序

破产案件终结的原因可能包括分配完毕、强制和解或破产终止。

破产人有权在清偿债务后提出复权申请,法院在无异议的情况下将作出准予复权的裁定。

配合法院和清算组

合伙人应积极配合法院和清算组的工作,提供必要的协助和信息。

在整个破产过程中,合伙人需保留相关文件和证据以备后续法律纠纷或审计。

个人责任

如果合伙人在公司经营过程中存在过错行为,如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等,可能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包括个人财产的赔偿。

法律途径

债权人可以向法院提出破产清算申请,也可以要求普通合伙人清偿债务。

普通合伙人在合伙企业破产后仍需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债权人可向其追讨债务。

通过以上步骤,合伙企业可以依据法律规定和合伙协议的约定,有序地进行破产清算和债务清偿,以尽可能减少损失并妥善处理相关事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