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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叫法院终结执行

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12 01:58:10    

法院执行终结是指 在执行过程中,因出现某种特殊情况,使执行程序无法或无需继续进行,从而结束执行程序。这通常意味着法院已经尽力执行,但由于被执行人无财产可供执行或其他法定原因,执行程序无法继续。执行终结并不是案件的最终结束,而是一个暂时的、程序性的中止。一旦将来发现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或其他执行条件具备,执行程序可以迅速恢复。

执行终结的情形包括:

1. 申请人撤销申请;

2. 据以执行的法律文书被撤销;

3. 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死亡,无遗产可供执行,又无义务承担人;

4. 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案件的权利人死亡的;

5. 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因生活困难无力偿还借款,无收入来源,又丧失劳动能力的;

6. 人民法院认为应当终结执行的其他情形。

需要注意的是,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简称“终本”)与执行终结不同。终本是法院在执行过程中,因被执行人无财产可供执行或发现的财产无法处置,而暂时做出的结案处理。它并非案件的终结,而是执行程序的一次暂停。在法定的执行期限内,如六个月内,若法院穷尽了所有执行措施,仍未能实现债权人的债权,便会裁定终本执行。

总结来说,法院执行终结是一个重要的法律概念,它标志着在执行程序中因特殊情况而导致的暂时性结束,但申请人仍有权在未来发现被执行人的财产后继续申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