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是怎么扣分的
车辆扣分主要依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和《道路交通安全法》进行。以下是一些常见的扣分情况及其说明:
一次性记12分
醉酒后驾驶机动车。
驾驶无牌无证机动车。
违反交通管制的规定强行通行,不听劝阻。
驾驶与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不符的机动车。
在高速公路上倒车、逆行、穿越中央分隔带掉头。
驾驶公路客运车辆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
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
使用伪造、变造机动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或使用其他机动车号牌、行驶证。
一次性记6分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货运机动车违反规定载客。
在高、快速路上倒车或逆行。
客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
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
在高速公路行车道上停车。
机动车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遇交通拥堵,占用应急车道行驶。
驾驶机动车载运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学物品以及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未按指定的时间、路线、速度行驶或者未悬挂警示标志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连续驾驶公路客运车辆或者危险物品运输车辆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者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
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或者故意遮挡、污损、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
以隐瞒、欺骗手段补领机动车驾驶证的。
一次性记3分
违反交通信号灯指示的。
故意遮挡或者污损机动车号牌的。
逆向行驶的。
违反规定超车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