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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住类型如何区分

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4-12-31 08:19:29    

常住类型通常指的是一个人根据户口本首页“住址”一栏登记的所在地对应的户籍类型。根据提供的信息,常住类型户籍与非户籍的主要区别在于法律概念和登记地。以下是常住类型的区分方式:

户籍所在地:

指我国居民户口簿登记所在地,通常是出生时父母户口登记的地方。

户口所在地:

指居民因就业、搬迁、升学等原因不在原出生地生活居住时,将户口迁移到新的常住地址,并在新地址办理的新户口本上登记的地址。

常住户口类型:

根据暂住人常住户口所在地,分为以下几种类型:

省内城区

省外城区

省内市辖镇

省外市辖镇

省内县辖镇

省外县辖镇

省内乡村

省外乡村

其它所在地类型

非常住户籍:

指的是当事人离开户口本上的地址,在其他地方居住的具体地址。如果符合居住证的暂行条件,可以向居住地的辖区派出所申请领取居住证。

需要注意的是,每个公民只能在一个常住地登记为常住人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