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5投诉需要什么证据
在315投诉时,消费者需要准备以下证据:
购买凭证:
包括购货发票、收据、刷卡记录、银行汇款记录、网上交易支付成功的页面截屏等,以证明购买行为的发生及交易细节。
商品照片:
提供商品的照片,尤其是有质量问题的商品,如过期、假冒伪劣等,以直观展示问题所在。
聊天记录:
包括与商家的沟通记录,如电话录音、短信、电子邮件、聊天记录截图等,以证明消费者与商家之间的交涉过程和问题细节。
订单编号:
提供订单编号,有助于确认购买记录和投诉的具体事项。
维修记录:
如果商品在“三包”有效期内修理过两次仍不能正常使用,消费者可以提供修理记录和证明,以要求调换商品。
现场照片或视频:
如果因商品质量或服务问题导致人身或财产伤害,消费者应保护好事发现场,并通过拍照或录像等方式记录现场情况。
证人证词:
如果有其他人目击了问题发生,可以请他们提供证词作为补充证据。
经营者信息:
收集或索要经营者的姓名、电话号码、工作牌号、地址、邮政编码等信息,以便能够第一时间联系到对方。
其他相关证据:
根据投诉的具体情况,可能还需要提供其他相关证据,如产品质量鉴定报告、医院诊断证明、医疗费单据等。
在准备投诉材料时,建议消费者尽量保留原件,提交复印件,以防丢失。同时,保持材料的完整性和真实性,以便受理部门能够快速查证事实并处理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