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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改委:将制定公共信用信息授权运营管理办法,发展壮大信用经济

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4-02 10:25:00    

据中国网,4月2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副主任李春临在国新办发布会上表示,下一步,将重点从三方面持续推进信用信息开发利用。

首先,夯实归集共享基础。发改委在调研中了解到,对于一些应用价值较高的数据,重复归集的问题时有发生,加重了数源单位负担,浪费了大量资源,降低了效率,还会影响数据聚合效应的发挥。针对这一问题,发改委将强化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信用信息归集共享“总枢纽”功能,统一归集各领域信用信息,开展信用信息归集共享质效评估,提升信息共享水平。

其次,加大数据治理力度。由于数据标准不同、字段不完整、更新频率不统一、共享方式不一致等原因,简单归集的数据往往并不好用。发改委将着力加强数据的源头治理,完善信用信息标准体系,建立不同的数据主题库,精准满足不同需求,提高数据使用便利性。

最后,有序推动数据开放流通。数据流动起来,才能最大程度释放数据要素价值。一方面,发改委将依托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根据需求向部门和地方共享信息,提供信用信息服务,大力推动区域间公共信用信息共享、信用评价互认和信用奖惩协同,支撑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另一方面,发改委将制定公共信用信息授权运营管理办法,依法依规向信用服务机构开放信用信息,有效培育信用市场,发展壮大信用经济。此外,企业“走出去”和外资企业“引进来”时,都迫切需要了解交易对手方的信用状况,这就对信用信息跨境流通提出了要求。粤港澳大湾区在这方面进行了有益探索,比如,珠海市建立了珠港澳跨境信用服务平台,聚焦三地企业跨境市场开拓、风险管控、贸易融资等实际需求,为企业提供便捷、高效、安全的跨境信用服务。发改委将及时总结这方面的经验,有序推动信用产品跨境互认,有效支撑高水平对外开放。